商业部警示国人不要为国外投资者代持股

0

泰国中华网12月10日讯 商业发展厅厅长蓬攀女士透露,商业发展厅与旅游与体育部次长办公室、旅游厅、特别案件调查厅等部门,联合对普吉府的非法代持股企业进行调查,在本次调查的51家企业中,没有发现非法代持股问题,但在调查中发现与旅游相关的交通工具租赁、零售的企业中存在疑似非法代持股问题。

她表示商业发展厅已要求以上两家企业提交更详细的股东材料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如果发现这些企业故意为之,则将让特别案件调查厅展开调查。

她说,非法代持股问题的刑罚很明确,违反者面临着不超过3年监禁,罚款10万至100万铢,或刑罚并处。另外,在尚未整改期间,还将面临着每天1到5万铢的罚款,直至整改完毕。

她说,疑似存在问题的企业尽管数量不多,但政府方面会加大宣传,让企业业者能了解与违法违规的处罚相关的问题,同时也可以预防类似案件再生。她也提醒泰国公民、法人单位等,不要为国外资本提供这种类似“傀儡”(Nomine)经商便利。

据悉,泰国政府商业发展厅与旅游与体育部次长办公室、旅游厅、特别案件调查厅等4个职能部门对非法代持股案件的调查始于去年12月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这项行动开展一年多来,已经查出13家涉嫌非法代持股企业,目前这些案件正由特别案件调查厅进一步审理中。

 

 

***所有《泰国中华网》、《中华日报》新媒体原创稿件,需完整署名,否则追究到底。(联系转载,商务合作请加微信号:thaizhonghu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