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附中坍塌调查报告发布 建议追究16人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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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附中坍塌调查报告发布 建议追究16人刑责

  去年12月29日,工作人员在查看清华附中工地钢筋坍塌事故现场。当日,事故致10死4伤。新京报记者 浦峰 摄

  新京报讯 (记者信娜)昨日,市安监局发布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12·29”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未按要求堆放物料、制作和布置马凳,并建议对建工一建公司总经理刘船等16人追究刑事责任。

  事件

  工地钢筋坍塌致10死4伤

  去年12月29日,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在建工地底板钢筋发生坍塌,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

  据了解,事故工地当时铺好了两张钢筋网,第一张直接铺在地上,第二张离地面约1.5米。为固定第一层钢筋网,一些工人钻到两张网中间,蹲着或者弓着腰,用细铁丝将交叉的钢筋绑好扎紧。

  当时,二层钢筋突然坍塌。一位现场目击的工人曾描述,像滑坡一样,一整面钢筋底板侧滑下去,将下面的施工人员压在底下。

  此次事发部位深约13米、宽约42.2米、长约58.3米。事发时上层钢筋整体向东侧位移并坍塌,坍塌面积2000余平方米。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成立“12·29”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委托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坍塌的直接原因开展技术鉴定。全市、区住建委也曾组成100个检查组,对各工地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

  原因

  未按要求堆放物料、制作和布置马凳等

  昨日,市安监局发布清华附中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未按要求堆放物料、制作和布置马凳,马凳与钢筋未形成完整的结构体系,致使基础底板钢筋整体坍塌。

  调查报告还认定施工现场管理缺失、备案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经营管理混乱、项目监理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此外,调查组建议对建工一建公司总经理刘船等16人追究刑事责任,对北京建工集团董事长戴彬彬等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建议对多个人员、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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