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反英拉团体闯行政厅 被判罚94万

0

 

原标题:前反英拉团体闯行政厅 判罚94万

英拉

资料图:英拉

 

针对两年前,前副总理素贴成立的“改变泰国成为以泰王陛下为最高领袖的完善民主体制人民委员会”,发动集会围堵行政厅一案,民事法庭23日宣判,判处该团体3名领导人赔偿逾90万铢,因该围堵行为造成行政厅公务员无法正常办公长达5个月多。法庭指出,即使被告一再称和平集会行为是依照宪法给予的权利进行,但终究是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为自己开脱罪行。

2013年12月1日,以颂萨、空森以及萨逸三人为首,带领“改变泰国成为以泰王陛下为最高领袖的完善民主体制人民委员会”成员,对英拉执政期间内政部以及行政厅办公所在地发动集会围堵行动,导致行政厅公务员无法进入办公楼正常办公,时间长达5个月。原告提出控诉,要求赔偿163万6426.80铢,以一年7.5%的利息计算,从提出指控日算起,被告拒绝支付赔偿金。颂萨、空森以及萨逸分别为该案1-3号被告。

民事法庭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告在案件审理期间提供了有力的人证以及照片作为无证,明确显示3名被盗带领集会人员闯入行政厅,并全面进行围堵,禁止公务员进入办公。而原告一再强调,是按照宪法赋予的权利进行和平集会,集会期间并没有携带任何存在威胁性的武器,只是为了表达反对和抵制赦罪法案的政治意愿,以及对以英拉为总理的国家管理状况表示不满。

对此,法庭认为,上述集会行为已经是对国家法律的无视与侵犯,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免去这3名被告或集会人员既成事实的罪名,对行政厅办公地点进行长达5个多月的围堵,导致公务员和相关负责人无法进出正常办公,只能前往临时地点工作,是对原告合法权益的侵犯。

对于原告要求的163万6426.80铢赔偿金,法庭经过审理确定被告须向原告支付94万6000铢的赔偿,包括临时办公地点置办的办公用具费用10万1000铢,接送公务员和负责人前往临时办公点的面包车包车费用5万铢,来往于临时办公点产生的燃油费用4000铢,以及因集会行为遭到破坏的公务电子设备物业损失费79万1000铢,再加上每年7.5%的利息,从原告提出指控之日算起,直到被告完成赔偿金支付。至于因集会导致原告枪支受损,因原告无法提供确凿证据,因此被告无需支付该部分赔偿金。

被告律师威洛表示,被告准备就民事法庭的上述判决提出上诉,个人认为原告也将上诉,因为原告当初索要的赔偿金额几近200万铢。

据悉,由特别案件调查厅(DSI)调查工作人员为原告,指控“改变泰国成为以泰王陛下为最高领袖的完善民主体制人民委员会”5名领导人于2013年12月闯进DSI办公大楼造成损失一案,原告索赔266万3409铢(利息每年7.5%),该案调查工作已经于本月4日完成,民事法庭相约于明年2月15日早上9时聆听判决。该案的5名被告分别为銮甫菩塔易色拉高僧、颂杰少将、春蓬、尼迪通以及安亚察丽小姐。(泰国世界日报)

 

***所有《泰国中华网》、《中华日报》新媒体原创稿件,需完整署名,否则追究到底。(联系转载,商务合作请加微信号:thaizhonghu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