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部加速修订《工厂法》 未来申请开工厂将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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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网3月20日报道 工业部长安差伽女士透露,泰国内阁于此前批准对现行的1992年版工厂法进行修订。目前,工业部已经下令工厂厅在月内修订完该条例,并开始进行开始举行公众听证,之后与下月提交内阁审核,并在半年内宣布适用新法。

她表示,新条例的修订将侧重加快工厂开设申请的审批程序,确保15个工作日完成工厂执照的发放。另外,新调理将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标准执行规定,以相应减碳,减少污染的政策。

工业部常务次长阿提表示,工厂条例草案的重要修订条款包括对“工厂”的定义,工厂执照申请审核的原则调整以及扩建新工厂的规定,调整工厂按规模的分类,按照不同的制造设备类对工厂类别进行划分并增加类别规定等。

此外,按照国家环保方面政策的新要求,新法修订还将涉及对危害环境行为的处罚,明确工厂对人群、职务、资源、环境的责任等。

工业工厂厅厅长帕素透露,在对“工厂”的定义方面,过去对使用5匹马力的机械设备,或使用劳工超过7人即被定义为“工厂”,而新规定可能需要将机械设备规格上调到25匹马力起,使用劳工超过25人以上,这样的规定旨在让一些服务地方社区的小型作坊能更方便的开办。而这类小型作坊的管理则交给地方管理机构以及卫生部门去协调。

另外,未来对于“设立工厂”的含义也将进行修正,将以机器设备的安装作为设立工厂的评估腰间,而不包括大楼、仓库的建设,以方便业者可以在申请开办工厂的同时着手于工厂的基础设施建设。

在工厂执照申请条款的修订方面,如果工厂厂址选择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则可以立即发放执照,对于其它相关材料的审核则将在稍后才展开。只要工厂、机械设备、排污设备等完全符合共个不的相关规定,则将可以立即投入生产。

他表示,目前很多条款的修订都还在讨论中,民众如果对该法律的修订感兴趣或提供建议及意见,都可以在工业厅网站查看资料,或直接联系工厂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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