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分公司百人血铅超标 公司报销住院费拒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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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分公司百人血铅超标 公司报销住院费拒赔偿

一份2014年3月的职工血铅检测结果汇总表显示,在110名受检的炉前工里,85人(占77%)血铅浓度超过400ug/L。

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马钢合肥公司)虽已停产,仍遭到部分职工的控告。

2014年3月,马钢合肥公司110名炉前工的检测结果显示,85人的血铅浓度超过400ug/L。随后又发现10名其他工种职工的血铅浓度超过400ug/L。

2015年7月,该公司安排炼铁厂的144名职工进行血铅检测时,又发现51人血铅浓度超过400ug/L,其中41人为2014年血铅超标人员。

根据国家卫计委发布的《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400ug/L的血铅浓度是国家规定的血铅职业接触限值,而血铅浓度超过600ug/L便可以认定为铅中毒,必须进行驱铅治疗。

对于大范围血铅超标原因,部分职工指责公司使用了不合格的含铅矿石原材料。

马钢合肥公司日前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回应称,事发后公司对高炉作业现场进行检测,显示铅烟超标,原因是高炉用料里含有微量铅。随后公司调整了炉料结构,大幅提高进口矿石的比例,最终实现公司高炉作业环境无铅烟超标。

马钢合肥公司称,报销了所有血铅超标职工的全部住院医疗费用,同时承诺在2年内报销2次符合条件的职工住院医疗期间的费用。

目前,马钢合肥公司部分血铅超标的职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但遭到公司的拒绝,理由是职工的赔偿诉求无法律依据。

77%的炉前工血铅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马钢分公司百人血铅超标 公司报销住院费拒赔偿

血铅超标职工展示腿上的红斑。

马钢合肥公司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系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其中马钢占注册资本71%。

2014年1月,该公司炉前工李小明(化名)在下班后昏倒,后经合肥市职业病防治院检查,其血铅浓度超标,系职业性慢性中度铅中毒,需要驱铅治疗。

之后,李小明的工友也纷纷到医院做了血铅检查。

该公司一位血铅超标的刘姓职工向澎湃新闻提供了一份2014年3月的职工血铅检测结果汇总表,显示110名受检的炉前工里,85人(占77%)血铅浓度超过400ug/L,其中44人(占40%)超过600ug/L,达到铅中毒的国家认定标准。

2016年4月15日晚,马钢合肥公司党建室的谭主任向澎湃新闻发来一份“关于血铅指标异常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

“说明”印证了上述汇总表的数据:2014年3月,公司组织了110名炉前工进行血铅检测,结果确实有85人血铅浓度超过400ug/L的职业接触限值。同年6、7月,公司又分批次组织161名其他工种的职工进行检测,结果有10人的血铅浓度超过400ug/L。

上述刘姓职工还向澎湃新闻表示,当时炼铁厂的炼铁车间和机修车间共有400多人血铅浓度检测超过100ug/L。

对此,该“说明”称,2014年公司一共只给271名职工做过血铅检测,故职工关于“400多人血铅超标”的说法是不可能的。

一年多后41人再次被查出血铅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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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合肥公司。

对于马钢合肥公司大范围出现血铅超标一事,部分职工认为系公司购进的矿石原材料不合格所致。

职工李小明出示的职业性慢性中度铅中毒诊断书中写道:“……岗位接触粉尘、高温、煤气、噪音、间断性接触铅危害。2014年4月企业多次进行铅烟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显示多次多取样点铅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无特殊有效防护措施。”

马钢合肥公司的副董事长徐劲松承认:“发生血铅超标事件,确实和当时的工作环境有一定关系。”除此之外,徐便不愿再多说。

马钢合肥公司党建室的谭主任提供给澎湃新闻的“说明”中写道,2014年李小明住院后,公司对高炉作业现场进行了铅烟检测,结果显示铅烟超标。

“说明”中分析称,作业现场之所以铅烟超标,是因为高炉用料里含有微量铅。这些微量铅在熔炼过程中长期沉积在炉底,在出铁时出现铅烟。而铅烟可随铁水逸散到作业场所,因而导致作业场所下风向铅烟浓度超标。另外,作业环境可能存在沉积尘,导致从业人员接触含铅的二次扬尘。

随后,该公司调整了炉料结构,大幅提高进口矿石的比例。另外,每日都会通报作业现场的检测结果,以便生产厂根据检测结果,随时调整原料配比。随后,经过连续2个月的监测,公司高炉作业环境最终无铅烟超标。

然而,2015年7月,马钢合肥公司安排炼铁厂的144名职工进行血铅检查时,又发现有51人血铅浓度超过400ug/L,其中41人为2014年血铅超标人员。

“这就是重复中毒!”一位血铅超标的炉前工认为。

徐劲松不认同这种说法:“铅的排出有个过程,它沉浸在骨骼里,是一点点排出来的,并没有重复中毒。”

上述“说明”中也写道,41人仍然存在血铅超标,是个人体质恢复各异的问题。

对于2015年新增的血铅超标的10人,公司列出了三个原因:首先,经过长期累积,含有微量铅的高炉用料在出铁的过程中出现了铅烟危害;其次,“个别员工在岗位吸烟、喝水等不良卫生习惯,可能也是原因之一”;最后,作业设备老化、陈旧,造成了作业环境遗留含铅粉尘。

血铅超标职工的赔偿诉求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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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钢(合肥)公司外,一名市民戴着口罩经过。

2015年12月,马钢合肥公司正式宣布停产,进行人员分流安置。

据公开报道,这是公司2014年就作出的停产决定,和公司落实国家工信部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有关。

今年1月,马钢合肥公司部分血铅超标的职工开始向公司寻求赔偿。

3月16日,该公司出具了一份名为“关于血铅超标职工相关诉求问题的答复意见”,驳回了血铅超标职工的书面赔偿诉求意见,理由是职工的赔偿诉求无法律依据。

“答复意见”中写道,人员分流安置后,内退的血铅超标职工可以享受国家财政拨款的工伤保险治疗,其他职工可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法不再得到赔偿。

马钢合肥公司的副董事长徐劲松告诉澎湃新闻,2014年以来,公司已经报销了所有血铅超标职工的全部住院医疗费用。

“答复意见”还承诺,根据血铅超标职工的具体情况,在2年内报销2次符合条件的职工住院医疗期间的费用,每次13842元。

对于公司给出的承诺,部分血铅超标职工认为仍旧不够。前述刘姓职工说,“我们要的后续治疗并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

曾代理过2006年甘肃徽县血铅案的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表示,血铅超标事件的赔偿很难计算,可能涉及到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是群体铅中毒案件的难点。

马钢合肥公司的“答复意见”强调,“即使公司分流安置工作结束后,仍可依法依规通过诉讼途径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承诺执行司法机关的判决……只要司法机关判决高于同类员工本次领取费用标准的,公司承诺对已领取费用的同类员工补足费用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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