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分级诊疗”要避免延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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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 时评作者

“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累”,大医院始终人满为患,社区医院却总是门可罗雀。“分级诊疗”的目的在于纾解这种“有病都到大医院”的紧张局面,不浪费珍贵的医疗资源。

“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行,可以说有着好多方面的好处。首先,改变了“有病就往大医院里跑”的现象,纾解了大医院排队看病的拥堵。其次,可以有效节约看病的成本,在小诊所、小医院看病,费用显然会比大医院里低。

“分级诊疗”成为医改的方向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在70%的地市试点“分级诊疗”,我们看到了医改的正确方向。不过,“分级诊疗”也还是存在一定问题的。什么是“分级诊疗”?是以“急慢分治,上下一体,三师共管,医防融合”为主要特征的“分级诊疗”改革。也就是说看病要分情况,小病在小医院,大病到大医院。这种医疗制度其实就是“逐级诊疗”。具体来说,就是这样的:有病先到小诊所,小诊所看不了的病再到社区医院去看,社区医院看不了的病再到高一级别的医院,还是看不了才能到更高级别的医院。

这样的制度设计肯定是正确的。其可以缓解大医院的拥堵,其能减少看病的成本。不过,这还有一个弊端,是需要我们关注的。在一级级的看病中,是否会导致出现延误病情的情况?

说到这里,笔者想讲一个亲身经历的例子。2013年的时候,我老婆的舅舅因为晕倒了而被送进了一家乡镇医院,乡镇医院诊断只是“疲劳晕倒”,挂了几天盐水。可是效果并不明显,没办法,就到了县里的医院,县里的医院诊断结果是“脑梗塞”,于是又打起了盐水。遗憾的是,不仅病情没有好转,医院还多次发出病危通知书。

家里人不愿意放弃,就从县里的医院转到了市里的医院。到了市里的医院,当天就查出了真正的病因,我老婆的舅舅患的是“脑血管瘤”,医生进行了介入手术,只使用了一个导线就将这个惹事的小瘤子取出来了。效果是立竿见影的,到现在不仅没有“病危”,而且和健康人一模一样。我算了一笔账,在乡镇医院和县里医院花费是4万多元,在市里医院花费是1万多元。关键是在以前的治疗中,所有的花费都是徒劳无功的,也就是说等于花费了冤枉钱。假如,起初就到了市里的医院,不仅不会延误病情,还能少花4万多元。

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不是要反对“分级诊疗”,而是要说,眼下的医院是一级一个水平,专家都集中在了大医院,设备都集中在了大医院。在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的时候,要规避可能因为设备不足、技术薄弱导致的“延误病情”的情况。说白了,就是小诊所、小医院也需要有大医生,让大医生到小诊所、小医院里坐诊,这样才能及时发现“该到大医院看病”的患者。

“分级诊疗”如何避免“延误病情”?需要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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