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技术进步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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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世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应注意将青年追求新奇性的特质引导到,专注于搞好一件事、有韧劲的轨道上;社会则要不断树立接受“异类”和宽容失败的态度。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笔者注意到,将创新作为发展战略是一个较新的提法,以往更加看重“科学与技术”。早在1995年,我国就决心进行经济增长模式的战略调整,从粗放型经济增长向依靠科学技术、高素质劳动力和技术创新的高效率增长方式转变,并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2006年,我国制定了《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首次提出了建立创新型国家的目标。直至今天,在各种文件与文章中谈到“创新”时,见到的最多的提法是“科技创新”。因此,搞清“创新”概念的含义,进一步深入了解创新与科技进步的关系,对于我们更好地贯彻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企业家不是发明家

最早提出“创新是经济发展根本动力”的,是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熊彼特认为,创新是“对生产要素实现新组合”,而创新来自有活力的企业家,企业家创新的动力是获得超值利润。企业家的特质是勇于尝试,敢于冒险。而正是企业家追求利润的渴望,带领着人们突破日常活动的界限,打破原有的平衡,将资源从原来简单重复的活动中转移到新的活动中,由新的经济形态代替原来的经济形态。这种“创造性的毁灭”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的真正动力。熊彼特的创新类型,包括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市场或服务创新、供应来源创新和组织形式创新。熊彼特创新多样性的观点已经为我们所广泛接受。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创新被定义为“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文化创新”。另外,《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系统,从而强调了企业家在创新活动中的中心地位。

熊彼特还有一个重要思想,即企业家不是发明家。他将技术进步在概念上分为三个阶段:发明、创新、技术扩散。创新是指将科学技术发明变成市场接受的商品这一过程。无论是多么好的科学发现,如果它无法转化为被消费者接受的产品并愿意在市场付费购买它,都不能称为创新。早年的熊彼特比较关注作为“创造性毁灭”的颠覆性创新,后来他也注意到积累性的渐进创新。

颠覆性创新与渐进性创新

颠覆性创新指从无到有,它当然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科技发展。所以,我国的创新驱动战略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加强基础研究,努力实现自主创新。习近平总书记5月30日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讲话中,特别强调了自主创新的重要性。他指出:“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目标相比,我国发展还面临重大科技瓶颈,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格局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科技基础仍然薄弱,科技创新能力特别是原创能力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我国科技界要坚定创新自信,坚定敢为天下先的志向,在独创独有上下功夫,勇于挑战最前沿的科学问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作出更多原创发现,力争在重要科技领域实现跨越发展。”

但是,也必须看到,科学技术的重大突破与市场成功还有巨大的距离。在科技前沿领域,比如遗传工程、人工智能、宇宙探索等方面,其今后的发展方向与市场应用方式无人知晓,这是一个企业家、科学家与技术人员共同努力的学习与探索过程,有时偶然性甚至起到决定作用。所以,增加政府的研发投入与制定一定的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固然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创造一个能够让科技工作者自由探索的宽松环境以及落实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规则,使企业通过竞争的发现过程实现创新。另外,一些颠覆性创新并不必然建立在科技新发明的基础上,史蒂夫·乔布斯的IPad和Iphone并没有什么原创性技术,而是集成创新的结果,它们成功的关键在于乔布斯的企业家眼光。

我们今天在市场上所见到的创新,大多数属于渐进创新的成果。比如,内燃机动力汽车是第二次工业革命的产物,这一发明出现后在基本原理上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但今天的乘用车与100年前的已经不可同日而语。技术进步的推动与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同样是创新的源泉。世界上优秀的百年老店无不是紧跟客户需求,不断改进自己的产品,将品质做到极致并不断增加花色品种,以满足客户不同的偏好。比如,德国制造业企业一般都设有客户意见部,对客户使用其产品的意见反馈与投诉非常重视。在机械制造领域,德国在许多缝隙市场上有竞争优势,在这些市场上的德国中小型企业都相当注重产品和流程创新。但是它们使用的技术并不总是最前沿的,在技术范式上甚至有些保守。它们成功的秘诀在于对于产品品质的专注,与用户之间建立了长期稳定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以及能够提供包括产品与服务的问题整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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