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修改2017年“低保”新规:申请人需无存款和无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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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网3月1日报道    泰国政府公布了2017年度“低保”登记工作的确切时间为4月3日至5月15日。新规规定低保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无存款、无房产。

泰国内阁发言人兼商业部部长顾问纳塔蓬透露称,周二内阁例会确定了2017年“低保”登记工作的确切时间是2017年4月3日至5月15日。今年低保申请要求也和去年有所不同,特别是申请低保者需要满足的条件:1、申请人在银行没有存款;2、申请人在储蓄银行和农合社银行的政府储蓄债券或其他等值证券金额不超过10万泰铢;3、申请人所持有的住房、联排屋或是公寓面积不超过25哇或35平方米,或者拥有不超过10莱的耕地,或是1莱其他用途的土地。

政府之前规定的低保申请条件则是,泰国籍,年满18周岁,失业状态且年收入不足10万泰铢。为了方便市民申请低保,将在原来储蓄银行、农合社银行以及泰京银行3家的基础上再新添加地方财政局和曼谷市各区办事处。去年共有8375383人申请低保,其中符合低保的申请人合计7715359人,低保金实发的人数为77153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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