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内阁放宽政府保障性住房申请和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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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4月19日报道    泰内阁决定适度放宽政府保障性住房申请和审核程序,删除“首套房”等关键性字眼为更多国民圆房梦敞开大门。据悉政府向普通居民和低薪公务人员提供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在推出至今,仅有极少的申请人通过了审批。

泰国内阁在18日例会上经过讨论后决定放宽政府保障性住房申请和审核程序,删除“首套房”等苛关键性字眼为更多的国民圆房梦敞开大门。内阁发言人库萨说,政府向普通居民和低薪公务人员提供的2类保障性住房项目在推出至今申请通过率非常低,相信放宽政策后申请通过率将会得到改善,会有更多国民圆房梦。

内阁决定内容具体如下,1、将“申请人不曾有房屋产权登记的信息记录”改为“申请人允许有房屋产权联名登记的信息记录”。调整后,将为那些曾有房产联名登记信息的申请人重新获得自有住房提供可能,如,曾有房产记录但目前没有住房的国民都能够根据自有条件申请保障性住房。

2、放宽普通个人申请150万泰铢自建住房贷款的限额条款,删除原规定中的“贷款限额必须包括土地和建筑物的估价在内”,变更为“贷款限额不需要包括土地估价”。

他说,截至目前为止,共有36394户申请了总计365亿泰铢的自建房贷款,但真正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比例仅有四分之一,约合13631户,合计放贷金额113.35亿泰铢。而内阁向该计划拨备的贷款预算高达400亿泰铢。

此外,内阁还同意放宽公职人员公租屋申请规定和审核要求,取消对公职人员是否拥有房产的限制,变更为“月薪低于2万泰铢的公职人员都能够申请5年短期的公租屋”。他说,相信调整后将为那些来自外府的公职人员更容易申请到5年短期公租屋。

至于长租屋申请方面,则放宽至申请时公职人员和普通市民已无房产登记记录信息,而之前规定为未曾有房产登记记录的信息。至此,政府保障性住房将不再有“首套房”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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