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推进养老金改革提高低收入者退休福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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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6月13日报道    泰财政部积极推动国家养老金法案修订案改革,希望以此强制企业设立雇员退休养老金账户最大限度确保他们退休后的养老金收入能够保障他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

泰国财经办主任吉萨达透露称,新的国家养老金法案修订案改革工作仍在进行中,就目前进展情况看,将很快会进入国会讨论审议阶段并作为一部完整的法案正式对外颁布。

他说,修订养老金法案一个核心的关键就是完善泰国企业雇员养老金有效机制,用立法的方式强制企业为雇员建立养老基金账户,确保雇员能够在退休后领导退休前一半以上的收入,真正做到老有所依。

新法案对编制内的雇员退休福利保障做了严格要求,即不管是民营企业雇员、公务部门临时雇佣雇员还是短期雇员,还是大众有限公司和组织雇员、国资企业雇员都被要求提高养老金缴付比例,确保他们在退休后仍能够领取到退休前50%以上的工资收入作为其养老金。

按照新国家养老金法案修订案规定,纳入国家基本养老金账户的工人年龄最低不能低于15周岁,最高不超过60周岁。新规还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对企业建立雇员养老基金作出了明确要求,比如一家拥有100名雇员规模的企业必须在第1年开始就为其建立养老金独立账户,10名雇员规模的企业则放宽至第4年开始,而仅有1名雇员规模的企业则放宽至第6年。

而新的养老金上缴比例将按照雇员和雇主各3%薪资比例上缴,但最高额不超过每月1800泰铢,而雇佣薪资最高上限额为每月60000泰铢。之后的10年内养老金上缴比例将按照5%、7%和10%的比例逐步调整。如果雇员薪资不足10000泰铢的,则有雇主一方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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