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全国登记革命旧址、遗址3.3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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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30日电 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今日介绍,目前中国革命专题博物馆和纪念馆是808家,登记革命旧址、遗址3331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77处。她指出,今后要更好地继承革命文化,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更好推动革命文物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意见提出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基本原则,并提出了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的主要任务等。

国新办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饶权和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陆琼介绍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当天,刘玉珠介绍,据统计,目前全国革命专题博物馆和纪念馆是808家,与近现代重要革命直接相关事件和人物有关的可移动文物是49万件套。中国登记革命旧址、遗址3331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77处;抗战文物3000多处,长征文物1600多处。

饶权则就如何强化革命文物的研究利用时强调:一是办好革命博物馆、纪念馆,要继续深化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二是要拓展社会教育覆盖面,建立革命旧址、革命纪念馆与周边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城乡社区的共建共享机制;三是要加强革命文物创意产品的开发;四是要提高红色旅游发展的质量。

此外,针对中国通过了第一部英雄烈士保护法一事,陆琼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立法过程中,文物部门也参与了相关法条的制定,像27条,对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同时,在第28条也特别提出,被侵占、破坏、污损的纪念设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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