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银行新房贷监管措施将有助刺激近期购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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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11月20日报道 泰国银行于2018年10月9日推出了新的房贷监管措施(修订版),其内容与征求意见稿(Consultation Paper)略有不同,将购房合同的监管新规则的生效日从原定为2019年1月1日改为2019年4月1日,以及免除对在2018年10月15日前签署了买卖合同或开始分期支付首付款的购房者执行该规则。上述时间和条件的放宽将有助于各方进行调整,以减少对住房市场和金融机构住房贷款走势的压力,减少对有意购房或已开始分期支付首付款的购房者的影响。

此外,泰国银行还调整了贷款房价比(LTV)的计算公式,即在计算公式中纳入了基于同一担保品的加额贷款(Top-up Loan)(但人寿保险贷款、意外保险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等加额贷款除外),以反映出总体债务风险和减少因担保品价值的不确定性而引起的影响,均比征求意见稿中的措施更加宽松。

开泰研究中心认为,泰国银行的房贷监管措施(修订版)将有助于建立长期经济稳定性,比征求意见稿更宽松的监管措施将可以帮助房地产开发商在从现在起的约5个月期间内推出市场营销,以刺激消费者的购房决定,有利于拉动上述措施在2019年4月生效前的购房交易。

开泰研究中心预料,从今起到2019年第一季度泰国购房过户数量和商业银行的房贷总额将迅速增长,即2018年全年曼谷与周边地区的购房过户数量约为186,500个单位,高于原预测的171,500个单位,比2017年全年的163,468个单位增长约14.1%。同时,预料2019年第一季度曼谷与周边地区的购房过户数量约为45,850个单位,年同比增长率约8.9%。预料2018年全年房贷总额增长率约达7.0%(原预计为5.7%),和2019年第一季度将继续呈高增长态势,年同比增长区间为7.5%-8.0%。

对于2019年的剩余时间,房地产业仍将继续面临着其他风险,如泰国国内与国际经济状况或许仍不利于消费者的购房交易,和财务成本可能上升等,因此预测购房交易将于2019年第一季度后再次呈现放缓态势,并预料2019年全年曼谷与周边地区的购房过户数量将为179,800个单位,与2018年的高比较基数相比萎缩约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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