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通过《大众有限公司法》修改草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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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11月27日报道     泰国内阁批准商业部提交的有关《大众有限公司法》修改草案的议案,此举不仅能够改善上市公司经营效率,还能增强他们国际市场竞争力。

商业部于26日内阁例会上提交审议的《大众有限公司法》修改草案得到了内阁通过批示。此次修改只是对1992年版本中部分条款和内容进行完善,以便更好的适应当前的现代化企业管理需要。

从修改草案内容看,上市公司在向公众展示企业信息以及互动方面将被允许采用更多新技术,甚至是股东大会或是董事会的举办方式也都将有新的改变,可以说,上市公司管理经营拥有了更多灵活性,尤其是股东权益方面。

以往上市公司股东投票权或是表决权是不允许授权他人行权的,但修改后的新法案则放宽了这部分规定。另外,上市公司对外发布公告的方式以及形式也将更符合当前的市场需要。当然,公众也将更容易获取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

修改后的新版《大众有限公司法》还将增加董事请求召开董事会的权利。即在没有董事长出席的情况下,或是缺少董事长的情况下,任意董事都有权要求召开特别董事会,对某重大事件进行表决。

按照当局预估,新公司法不仅能泰国的营商环境,让大众上市公司每年节省45万铢预算。更重要的是能增强他们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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