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加快大麻专利申请遗留问题的梳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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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12月27日报道     泰国知识产权局官员表示,已退回了3家公司的大麻提取物专利申请的请求。按照程序,如果这3家公司在90天内的澄清期内向该局说明申请专利的情况,那他们的专利申请则依然有效,除非他们主动撤销。

按照专利申请程序,知识产权局在收到专利申请人的申请请求后,如果未在接到申请当下回绝该项专利的申请,而是采取了受理的方式。那唯一能够消除该专利申请的方式就是申请人主动放弃该专利的申请,因而提出撤销该专利申请。否则,知识产权局不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中途终止该专利申请的程序。

按照泰国有关专利申请法规定,大麻等被列为毒品的植物提取物是不能单独专利申请的。尽管政府正在就放开大麻提取物医药学方面的研究监管限制,但如果之前的大麻提取物专利申请遗留问题不尽快得到解决,将可能影响到泰国大麻医药研究未来的发展。

该局官员表示,已经向3家申请大麻提取物专利的公司下达了通知信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该局作申请陈述。当然如果在规定的90天内不进行说明的,知识产权局可认定为主动放弃申请。进而可以从申请专利等待栏中删除。

当然,如果是如约前来说明的,则相关专利申请仍将被保留在等待栏中。那要想取消专利申请剩下的唯一可行的方案就是申请人主动提出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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