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电商税法21日正式生效,明确银行监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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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3月22日报道     泰国政府发布公告,电商税法案于2019年3月21日正式生效,该法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提交涉嫌电子商务交易银行账号进行义务性报备,隐瞒不报者最高罚10万铢。

刚刚以政府公文形式颁布新电商税法案实施细则主要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就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有义务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有疑似电商商务交易的银行账号信息,以便税务监管部门对该账户所有人实施电商税征税身份核实。

而复合报备的账户需要具备以下特点,1、单个银行账户年存取款交易记录超过3000次以上的。2、1家银行的多个银行账户合计年存取款交易记录在400次以上的。3、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超过200万铢以上的。

不管是商银还是国资银行都必须按此规定执行,而首次报备的时间则是2020年3月31日前。换句话说,新电商税法案将部分监督纳税的工作转到了银行等金融机构身上。银行有义务协助机构完成相关的纳税义务监管职责。

同时新法案对税务局逃税追溯的时间限制在报备日起后推不得超过10年。如果有报备义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履行义务,则将面临每天至多1万铢,或最高不超过10万铢的罚款。

如果监管执法人员泄露纳税人信息的,将处以最高1年,或最高2万铢的罚金,或两项并罚。官方公告指出,此举是国家支付系统工程的一部分。

观察人士担心,该法案将会给泰国电商行业发展带来部分影响。尤其是那些从事电商买卖的个体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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