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权:机构预算透支上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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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网3月17日讯    独立机构和组织预算超支最高上限1%。同时要求所有单独颁发增税条例必须得到财政部同意。

财经办主任吉萨达透露称,经内阁审议通过的新国家财政法管理规定将对独立机构和组织的资金预算使用进行严格审核和控制。特别是预算超支部分,将有最高1%的上限。

财政法修改也是为了更好的体现财政透明和收支更高效,同时又不至于给接任领导班子承担巨大的财政负担。

吉萨达说,新修订的财政收支法规还就独立机构和部门额外新增开税务的问题进行严格规定,所有新开征的税务都必须征得财政部的同意和许可。否则不允许独立机构和部门私自开增税务。

之前就已经由多个部门和机构单独出台增税条例,且未通过财政部。如医疗保障基金、体育基金、THAIPBS电视台等就从烟酒税中获得2%税收收入。

今后类似的情况将不会再现。所有公立机构和部门在开征税务前必须先得到财政部的书面许可。且最高上限为当前预算金额的1%以下,即每年额度为2-300亿铢。

目前三大税务机构合计税收收入增征金额为100亿铢。

新国家财政收支法规必须满足以下3点才能最佳额外预算。第1,遭遇恐怖活动和破坏后的恢复振兴;2,遭遇各种天灾人祸后的恢复振兴;第3,为了恢复经济。

总之,新修订的财政法管理规定预算超支上限为当年预算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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