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屋新动向“租金上限4000铢、收入上限20000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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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网4月4日讯    泰财政局公租屋新提议“最高月租4000铢,收入上限20000铢。”。租期有5年和30年两种。

财政局局长乍吉透露称,本周内阁例行会议上将会提交新的公租屋租赁相关的议题。主要涉及的是该局辖区范围内的公租屋入驻条件和收费标准。

新的议题内容具体如下,入驻者月入不超20000铢,每月租金上限4000铢。租期按曼谷和外府分两种,即曼谷5年一签,而外府可长至30年。公租屋造价方面将会于开发商进行磋商,尽力将价格控制在100万铢以内。

之前提出的50万/单元的造价方案估计很难吸引到开发商投资,因此,上调了项目单元造价预算。投资和经营方式,则比较灵活,即可以让企业全权承担开发和后续经营,或是企业开发财政局后续经营。

按照财政局提出的新议案,以曼谷市公租屋为例,一个满足条件的公务员在入驻5年后,因为薪资上调或是岗位升迁而使其不在满足最高月薪20000铢条件的。必须主动出让公租屋,让新的、达到要求的住户入驻。

总之,财政局将在本月5日的内阁例行会议上提交公租屋新议题进行审议。租金上限4000铢,房屋造价上限100万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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