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数字电视收益分成从1档调整为5档 其中最低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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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网9月14日讯    泰官方表示,决定调整数字电视业务收益分成比例,从之前的2%统一比例标准改为5个梯级的分成标准,最高上限认为2%而最低则是0.50%。这也是政府为继续扶持国内数字电视产业的整体发展,同时减轻企业成本的一项优惠措施。

按照该扶持措施,除了3-5家数字电视媒体公司满足最高分成执行标准的2%外,大部分企业可能执行的分成比例是1%左右。当然有的企业也可以享受到最低0.50%费率。数字电视产业发展所面临突出问题包括了,成本高、普及率不高且收视率低。除了几家资本实力较强的企业还能够盈利经营外,大多数数字电视频道则是艰难维持。有的已经被收视率逼到倒闭的结局。

新的数字电视经营分成办法,将根据企业营收情况实施梯级收取的办法,共5档分别在最低0.50%至最高2%之间。具体如下,1档,收益不超过500万泰铢,按总收益最低0.50%的比例上缴;2档,500-5000万泰铢,按0.75%比例上缴;3档,5000万泰铢以上,但不超过5亿泰铢,这按照1%比例上缴;4档,收益在5-10亿泰铢,按照1.75%比例上缴;5档,收益超过10亿,则按照最高2%比例上缴。

针对国内数字电视产业说面临的困难,巴育总理也表示出了关注,要求财政部、ICT部、广电通委员会商讨解决方案并在1、2个月内给出一个方案。去年政府从数字电视企业上缴收入总计为5.8亿泰铢。

而目前最可行的方案就是延迟数字电视企业支付第4轮竞标款,延迟时间最好是1、2年左右。目前已经支付了3轮竞标款,总金额为275.80亿泰铢,约占总金额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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