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2017年最低日薪 曼谷、普吉最高涨10泰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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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网10月20日讯    泰国酬薪委员会同意上调2017年度最低日新的提案,上调区间为5-10泰铢。除了8个月薪资标准为此不便外,其它69府全部都将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日薪办法。
 
         泰国劳工部常务次长兼国家薪酬委员会主席蒙銮汶塔丽说,会议讨论后同意上调2017年最低日薪的提案,即在全国范围内上调最低日薪,调整区间为5-10泰铢。新的最低日薪标准将除8个府不执行外,其余69个府都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日薪标准。
 
       她说,会议讨论的结果是将全国77个府最低日薪按上调额度划分为4档执行,即1,不上调的府有8个;2,上调5泰铢的府有49个;3,上调8泰铢的府有13个;4,上调10泰铢的有7个府。新的最低日薪标准将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蒙銮汶塔丽解释称,上述调整结论是严格按照上调最低日薪10条规定综合评定后计算出的结果。接下来则进入劳工部部长审议阶段之后通报内阁审议批准。
 
       各档所包括的府分别是,1档有信武里、春蓬、洛坤、董里府、拉廊、陶公、北大年和也拉;2档有夜丰颂、南邦、楠府、来兴府、;3档有孔敬、呵叻府、巴真、春武里、罗勇、素叻、宋卡、清迈、沙缴、北柳、甲米、攀牙以及大城;4,曼谷、佛统、暖武里、巴吞他尼、北榄、龙仔厝和普吉。其余的府都列为2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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