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府提高业者LPG储备义务规定增至10天

0

泰国中华日报4月18日报道    在开放LPG进口贸易自由市场后,泰国政府决定提高LPG业者储备义务占比规定,从之前的1%提升至2.5%。至此LPG自供天数将从之前的3天半提高至10天,而新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泰国能源商务厅厅长威吞透露称,泰国对LPG需求正逐年扩大,为了缓解对未来需求增加以及应对国际价格波动风险,同时也是为开放LPG进口贸易自由市场后确保国内供给安全,决定提高业者对LPG储备义务的执行要求,即上调LPG储备义务天数从之前的3天半延长至10天。原规定的储备义务为1%,而现在是2.5%。也就是说,泰国LPG进口出现中断的情况下仅靠国内储备仍能够连续维持10天的供给平衡。

他说,对于新规业者将有4-5年的时间准备期,可投资建设储备库以满足该新规的要求。因为该决定的执行时间则定于2021年1月1日。尽管LPG进口贸易自由市场已于今年1月22日开启,正式允许进口的时间为3月份,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开放市场后的进口总量并未出现暴涨。预计全年LPG进口量在2万多吨。

***所有《泰国中华网》、《中华日报》新媒体原创稿件,需完整署名,否则追究到底。(联系转载,商务合作请加微信号:thaizhonghu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