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泰等5大商银信贷风险引发央行警惕,发公告实施特别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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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9月27日报道    泰国央行发布公告,将依据巴塞尔协议第三版有关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金融风险的规定对包括开泰、汇商、大城、盘谷和泰京在内的5大商业银行实施新的监管措施,以防范金融系统发生巨大系统性风险。据悉,5行合计资本12.6万亿泰铢。

泰国央行于近日发布公告,向5家对国家经济安全可能构成系统性风险的商业银行实施更高的监管措施。央行做出上述决定主要是因为这5家商业银行合计资本总额已经远远超出了GDP的很多倍。如果这5家银行发生系统性风险将会引发该国经济安全危机。

如果按照泰国银行等金融系统资产总值18万亿泰铢计算,这5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就占了其中的70%,约合12.6万亿泰铢。央行认为,有必要提高对5家商业银行的监管以降低发生系国家金融系统性安全的风险,它们除了为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支持外,还为政府大型基建项目提供巨额融贷服务。官方资料显示,2016年泰国GDP总额约为4068亿美元,约合13.42万亿泰铢。

作为巴塞尔协议的第三版,协议着眼于通过设定关于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市场流动性风险考量等方面的标准,从而应对在2008年前后的次贷危机中显现出来的金融体系的监管不足。协议强化了资本充足率要求,并新增了关于流动性与杠杆比率的要求。

从目前银行业内人士的反应来看似乎对央行的公告还是感到有些意外,因为就目前泰国大型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措施方面基本都是按照超常规要求进行操作,比如开泰银行资本充足率安排在14%,远高于法律规定8.5%。因此,完全能够抵御来自不良贷款和信贷风险带来的资本周转紧张的问题。

被泰国央行实施特别风险监管的5家商业银行分别是,开泰银行、汇商银行、大城银行、泰京银行和盘谷银行。其他中小银行不在此次公告涉及范围。

而财政部官员在获悉央行公告后认为,泰国银行资本稳健,尤其是大银行资本结构非常殷实,不存在发生系统性安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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