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规范国企子公司领导奖励制度,上限为净利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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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12月07日报道    泰国内阁就非上市国资企业子公司领导和员工薪酬奖励制度作出最新调整要求,规定领导年终奖上限为净利润的3%,而员工奖励额度为9%。

泰国内阁近期例会就国资企业全资子公司管理层和员工薪酬奖励制度作出了最新的调整要求,此次涉及调整的国有企业子公司主要由9家,奖励办法为,董事会管理人员年终奖将不超过净利润的3%,而普通员工分享奖金的比例为不超过净利润的9%。

就涉及整改的9家国资子公司类型看覆盖,电力、通讯、水利、邮政、旅游、城市捷运以及网络数据等。但此次新规只针对那些还没有上市的国资企业的子公司,因为到目前为止,泰国还没有一份专门针对国资子公司的薪酬奖励可参考的制度。

而根据新规,想要拿到最高的13万泰铢的年终奖也并非易事,因为除了需要有大企业背景外,年净利润必须要达到110亿至130亿泰铢,否则就难不倒最高的奖金。而相比每年60000泰铢的奖金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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