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消费”措施开启,强调无底单抵税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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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12月16日报道     2018年年末“为国消费”措施于15日正式拉开序幕,今年享受抵税的商品主要由轮胎、图书以及OTOP商品等3大类,最高抵税额15000铢。

2018年年末“为国消费”措施于本月15日正式拉开序幕,此次活动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在为期30天的购物抵税活动期间,个人最高可享受的抵税金额为15000铢。

相比往年,今年抵税商品和服务仅限在3大类,分别是,1、轮胎(汽车、摩托车和自行车);2、图书(普通纸质图书和电子书);3、OTOP农特产品。

具体来说,像更换新轮胎,在购买前必须对提供服务的公司信息进行核实,比如轮胎企业必须有完备的增值税登记记录,是合法纳税的法人单位。同时,这些公司制造轮胎所用的橡胶采购自泰国天然橡胶管理局。另外在出局证明时必须提供完整的公司纳税信息,才能成功申请抵税。

像购书抵税,则包括电子书和纸质书在内。但杂志和报纸则不在政策范围内。购书必须要有收据,同时还必须开具完整的抵税证明材料。

像OTOP农特产品,则必须是在社区发展厅有备案合作社售卖的OTOP产品。同样,在购买是也被要求提供支付票据,如果有条件的还必须提供完整的抵税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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