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央行放宽境外收入汇回门槛:20万提高到1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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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03月01日报道    泰国央行发布公告,至3月2日起,企业境外收入所得汇回泰国境内要求门槛将放宽,从现行的20万美元/笔,提高到100万美元/笔。

   泰国央行金管局高级主管官员指出,为了更好的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缓解泰铢可能受到的升值压力,同时减轻贸易企业境外回款成本,央行决定放宽境外收入所得汇回泰国境内的要求,门槛从现行的每笔20万美元,提高到每笔100万美元。

   泰国央行对外汇买卖和兑换拥有绝对的监管权力。在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方面,出口等额5万美元以下的货款可留存境外,单等额5万美元以上货款需在出口后360天收回,并在收到汇款日起360天内存入国内外汇账户或办理结汇。

   其他像服务贸易、投资收益或事经常转移收汇方面也适用于上述规定。官员认为,新宽松措施将让80%的出口企业收益,而调整前只有50%左右的企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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