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7日讯】 内阁通过廊曼机场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条例执行草案,其中最高时速规定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而最右侧车道则有最低90公里的时速要求。
泰国内阁本周二例会上正式通过了关于廊曼机场高速公路各车道机动车行驶速度的综合管理执行条例草案,此次调整被视为‘提速’—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该段高速公路机动车的平均车速。
比如,车重超过2200公斤的货车或载客量超过15人的大中型客车车辆,限速从目前的不超过60公里/小时提高到80公里/小时;小型牵引车或拖车调整后的限速将从目前不超过45公里/小时提高到65公里/小时。
另外,校车最高限速从目前执行的每小时60公里提高到80公里/小时。其他不在1-3类的机动车的最高车速将从目前的80公里/小时提高到100公里/小时。其中最内侧的超速道,新规有了明确的车速要求——不得低于90公里/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