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5日讯】 泰国消委会发布新公告,确保在公寓买卖交易中消费者权益得到最大限度保障。新规将保障消费者签订购买公寓合同时,不被“霸王”条款限制了索回定金或预付款的问题。
叻萨主任表示,新颁布的2024年版公寓预定销售合同关于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适用办法说明公告,将能更好的保障消费者利益免受恶意损害。比如,当开发商无法在规定时间里交付住房的,可申请无条件退款。
如违反规定的,依据《民商法》法典,违法者将会被处以1年监禁货10万泰铢罚款,或两项并罚。
另外,还有8个租赁有关的合同条款中对消费者不利的霸王条款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允许经营者可以在合同框架内修改部分条款,或者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经营者可解除与消费者合同的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