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果商“包果园” 泰商无榴莲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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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网4月25日报道 商业部内贸厅厅长薇汶乐透露,内贸厅日前接到泰国水果出口商投诉,称由于中国商人大肆设立水果收购站,资本较少的泰国水果商在尖竹汶等地已经无法收购到榴莲等水果,希望获得政府部门的帮助。

她表示,据泰国商人反映,中国收购商印版采取“包果园”的方式收购,即在果园榴莲尚未成熟时就向果农下订金,等到榴莲成熟后,自行聘请工人入园选摘。使得资金储备较小的泰国商人根本无法与之竞争。

今年由于干旱问题严重,使得榴莲收成锐减,部分中国商人更是在榴莲树尚未开花时就向果农支付部分定金,如果果农的榴莲不能达到出口标准,也不向其索要订金,而是要求继续与之签署下一年的收购合同,这样的做法使得泰国商人更是无法竞争。

内贸厅长表示,巴育总理对水果出口问题甚为关切,认为尽管中国商人采购短期内会给果农带来不错的收益,但长期来看如果泰国果商都放弃从事水果收购即出口生意,未来果农有可能获得不公平对待,因此特别要求内贸厅协助解决以上问题。

她说,内贸厅近期向财政部寻求合作,以寻找办法为泰国果农提供低息贷款,以提高泰国水果商的资金周转能力;另外,还与国内大型的水果商联系,以协助泰国水果商通过其它渠道出口水果到中国。另外,内贸厅还将继续审查中国收购站与果农的合同,并寻找办法让中国果商在泰国内缴纳法人所得税。另外,内贸厅还向商业部提交了1094家中国水果收购商法人的股权结构、资金动向以及商业行为,以确认是否存在非法代持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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