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会议成果:房产继承和影视投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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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网5月11日讯    内阁例会2重要成果,1,“房产继承适用2000万免征范畴”;2,在泰拍摄电影外国公司最高可享受20%优惠。

泰内阁本周10日的例行会议上,就遗产继承权中子女每人每年最高2000万铢遗产继承免征条款作出新的诠释,之前对于子女遗产继承部分未对房产继承部分作出明晰。

为此,内阁经过讨论后给出了新的解释,即子女在继承房产时也将适用每人每年2000万铢上限规定。之前仅对现金继承作出了明晰,即每人每年最高继承现金额为2000万铢。

另外,为了鼓励国外电影公司来泰取景拍摄,会议讨论后决定,由财政部研究如何向国外电影公司退税方案。比如在完成拍摄离境前向公司最高给予20%的影片投资退税。

以一部投资额3000万铢的电影,将可享受一次性退15%投资成本的优惠。如果后期制作和编辑也在国内,将还可额外享受5%退税优惠。尽管比邻的马来西亚提供的优惠高达30%退税,但内阁认为泰国拥有更多的海滨和景点资源优势。

总之,内阁例会2重要成果,1,“房产继承适用2000万免征范畴”;2,在泰拍摄电影外国公司最高可享受20%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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