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后终审定案!前央行行长“阻击美元”案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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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泰国央行行长连猜。(网络图片)

【泰国中华网10月6日报道】泰国高院终审维持上诉法庭原判,驳回了第一原告泰国央行和第二原告稳定外汇兑换基金共同针对前泰国央行行长连猜97泰国金融危机时下达用外汇储备阻击美元保卫泰铢命令造成国家财政损失的指控。该案件历时近20年、赔偿金额高达1800亿泰铢。

泰国最高法院在本月5日宣读了最终的判决结果,认为前央行行长连猜在97年爆发泰国金融危机时下令动用外汇储备阻击美元保卫泰铢的决定并没有违规或存在过失。因此驳回第一原告泰国央行和第二原告稳定外汇兑换基金,于2001年共同针对前行长连猜基金总计1860亿1583万720泰铢外加每年7.5%的赔偿指控。

1996-1997年,时任泰国央行行长兼稳定外汇兑换基金委员的连猜签署命令,同意用国家外汇储备阻击美元,保卫泰铢汇率稳定。最终该决定也成为引发97亚洲金融风暴的导火索,让泰国央行随后背负了1938亿1259万铢的经济损失。因为当时央行远期外汇交易额外获得72亿9871万1000铢,因此综合两项收支最终确定的国家损失金额为1859亿5374万铢。另外还有约6209万720泰铢的利息支出费用。

泰国初级法庭在2005年5月31日1审判决结果,要求连猜向国家赔偿1859亿5374万铢外加自1997年6月24日以来每年7.5%的利息。之后连猜向高院提起上诉,上诉法庭在随后的2010年5月2日做出驳回对连猜指控的判决,认为连猜在当时情况下并没有违规或是过失行为。

前央行行长连猜赔偿指控案,可谓是针对公职人员最高赔偿的指控。尽管动用外汇储备阻击美元的决定需要一个委员会投票表决而非仅听从行长一人意见,但出问题“背黑锅”的往往都只会找一个人。

泰国中华网获悉,连猜的律师塔纳功当日出庭听讯,在获知判决结果后表示,这一判决结果终于洗去落在连猜身上的阴霾,但目前还没有与当事人商议,还不知道连猜是否会对相关的人和机构提出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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