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推迟“土地和建筑物税”实施至2018年

0

泰国中华网11月20日讯   泰国政府决定将原定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土地和建筑物税将推迟到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泰国财长阿披萨本月20日在释出有关土地和建筑物税征收工作进展时证实鉴于部分条款仍存在表述不完成的情况,因此决定将该税法征收工作延迟至2018年1月1日再行实施。但他同时也强调推动土地和建筑物税旨在增加政府财政税收。

他解释说,土地和建筑物税法中有仍有几个关键点存在解释不对应的问题,因此还需要修改。比如未利用的空地将如何征税的问题,是否需要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执行不同的税率标准。

不管怎样,财政部将会对那些闲置未利用的土地所有者征收更高的税率,提高这些土地类型的征税主要还是希望充分利用闲置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率,避免囤地等行为。

新版的土地和建筑物税,将对价值低于5000万泰铢的地产给予免征税。而二套房房主将从首套房实施征税,税率为0.03-0.3%。农耕土地征税税率为0.05-0.1%。而商业建筑所交的土地和建筑物税最高为2%。另外荒地最高征收点上限为5%。

他说,新的土地和建筑物税实施后,首年将能为地方政府财政带来总计383.18亿泰铢的收入。如果再加上其他地方税收那首年地方财政收入将有望新增642.90亿泰铢。

***所有《泰国中华网》、《中华日报》新媒体原创稿件,需完整署名,否则追究到底。(联系转载,商务合作请加微信号:thaizhonghu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