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腐败问题财长倾向于动用临时宪法第44条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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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网2月5日报道    在解决政府官员和国企高管腐败态度上,财长阿披萨更倾向于利用临时宪法第44条特权处理。同时提议司法部门引入和解费国际惯例来处理企业行贿问题。

在处理泰国两大上市国有控股企业泰国石油和泰国国家航空公司官员劳斯莱斯跨国行贿丑闻一事上,内阁希望财政部展现出更高效的监管职能。因为隶属财政部的中央审计署肩负财政预算支出的进进出出。

对此,财长阿披萨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法律上进行完善腐败案件处理办法。重新修订腐败贪污法相关条款,将受贿主体追溯时间修改为无限期。同时引入欧美、中国等国际上通用的处理企业行贿案件惯例—支付和解费,在司法部门提供更多的信息以换取司法指控免责。

其次,动用临时宪法第44条特权。他说解决国资企业和政府官员行贿丑闻问题上倾向于由巴育总理启动临时宪法第44条特权。

至于泰国石油和泰国国家航空公司官员腐败丑闻事件,目前先要确认是否还在追溯期限内。据非官方统计的结果显示,泰国每年因腐败而流失的资金高达2000亿泰铢,而阿披萨说,E-BIDDING评估的结果显示,如果腐败问题能够解决,泰国每年能够节约至少650亿泰铢的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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