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商业部欲借“榴莲蒙面歌手”做全球水果之都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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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4月7日报道    泰国商业部希望邀请“蒙面歌王”歌手比赛第1季冠军获得者—榴莲蒙面歌王作为“泰国水果之都”的全球形象推广大使,该节目版权所有方泰国WORKPOINT有线电视台执行总裁表示,愿意提供支援,但前提是不涉及金钱利益关系。

针对泰国商业部希望邀请第一季“蒙面歌王”歌手比赛节目总冠军获得者—榴莲蒙面歌王作为政府在全球范围内宣传“水果之都”形象大使。该节目在泰国国内获得了空前的成功,收视率更是刷新了同档期各大时段节目之最。

泰国版蒙面歌王“榴莲哥”Tom代言榴莲 (2)

据泰国广电通发布的2月份全国各大节目收视率排名中,泰国WORKPOINT有线电视台的蒙面歌王节目获得了8.082高的收视率,排名之后的是泰国7台一档热播的电视剧,收视率为7.729。

该有限电视台执行总裁表示,如果以国家形象为宣传目的不带有商业行为,该台愿意只保留面具的所有权,愿意为商业部的水果之都国家形象宣传推广提供支援,比如提供榴莲面具形象。当然如果是商业行为涉及金钱利益则需要按照商业合作的方式重新商讨。

按照该台与歌手和所属经纪公司签订的协议,参赛歌手拥有歌手自主权,可以在节目结束后利用参赛获得人气开开展和其他商家的商业合作,但不允许单方面使用参赛时的表演形象和模型。即歌手所使用的参赛面具所有权归节目制作方。

如果只是单独聘请歌手则直接与经纪公司和歌手本人接洽,但如果涉及到使用歌手在比赛中所使用的面具,则需要和节目制作方合作商讨具体的利润分成。因为这其中会发生很多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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