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服务供应商更多参与网上电视节目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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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综合报道 泰国民众的日常生活与互联网的关联度日益紧密,预计2017年泰国民众的3G/4G网络信息平均使用量将从2013年的每人每月0.4吉字节(GB)增加到每人每月2.9吉字节(GB),反映出泰国民众趋向可更加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获得信息,其中通过互联网观看电视节目是颇为流行的行为之一。根据泰国谷歌和特恩斯市場研究公司(TNS)的数据,泰国民众在备受欢迎的网络视频平台YouTube上观看节目的平均时间为每日 1.9小时,使得2016年YouTube的广告费收入达15.26亿泰铢,两年内增长约两倍。

通过互联网播放电视节目热潮的兴起,促使更多OTT(Over-the-Top)服务供应商参与网上电视节目的竞争,主要是通过互联网播放电视节目的服务,包括独立服务供应商、Youtube和数字电视运营商,可通过网上电视节目的会员费、按实际收看时间计算的服务费和广告费等来创造收入。同时,原电信网络经营商也将通过互联网播放电视节目作为其增值服务,鼓励客户更多通过互联网收看电视节目,进而可获得互联网服务费或新的服务套餐费等,而社交网络服务供应商如Facebook和Line等,则可以刺激用户在社交网络上花费更多时间和进行更多互动,进而可提高其广告费。

OTT服务供应商尤其是通过互联网播放音像节目的服务供应商更多参与网上电视节目竞争,促使消费者的网络电视节目选择更加多样化,并改变了观众的观看行为。

大部分泰国民众仍通过以广告收入为主的电信网络运营商和数字电视运营商类的OTT服务供应商的平台收看网络电视节目,开泰研究中心预计2017年OTT服务供应商的广告收入将介于60-62亿泰铢,比2016年增长20-24%。

开泰研究中心就通过互联网观看电视节目的行为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大部分调查对象即64%通过互联网观看电视节目,其中49%的调查对象认为网络直播节目对其观看电视节目行为的影响最大,偶尔导致从通过电视观看转为通过互联网观看,尤其是没有时间或不方便观看电视的时候。

55%的调查对象认为,仅通过互联网而不通过电视台播放的节目偶尔导致其观看电视节目的行为发生了变化,从通过电视观看转为通过互联网观看,尤其是感兴趣的节目,反映出观众在通过互联网观看电视节目时拥有更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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