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放宽对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的融资监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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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6月19日报道    泰国央行消息称,已放宽了对新金融企业监管的限制规定,希望借此为国内金融科技初创企业上市融资创造更宽松的环境。同时将创业基金投资年限从之前的最长7年延长至10年。

泰国央行金融机构政策监管委员会高级主任湄塔尼小姐透露称,央行已经在本月5日颁布了一系列旨在放宽央行对新金融企业监管限制规定的公告。她说,5份公告内容已经生效,且都是涉及金融类商业监管规定内容的修改和调整。

她说,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放宽金融企业经营限制规定,让金融科技公司更容易获得创业投资资金支持,强化金融机构融资便利性。与此同时,还将放宽运钞服务业务的监管,放宽新加入者准入要求从而升级该业务的服务水平。总之,央行希望为新金融科技行业开创性发展提供一个更开放和多元化的竞争平台。

此外,还将放宽对创业基金组建和投资年限的限制,原定最长7年的期限将延长至10年。同时还同意放宽对金融机构参股和投资小型金融科技初创企业限制,同意尝试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以便更好的为公司发展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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