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当局通过立法对水资源实施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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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10月2报道    泰国公共水资源免费使用将在不久后会成为历史,当局即将颁布实施的《水法》对有偿用水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即取水人必须承担相应对价的费用。这是当局调节水资源供需平衡和节约保护的重要举措之一。

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部消息称,预计在10月和11月期间将颁布一部旨在实现全国公共水资源有效管理和节约保护的新法律—《水法》,该部法律对水资源有偿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从自然界中取水的人必须承担相应对价的费用。以往泰国并未对地下、河流和湖泊等自然界中取水实施收费,这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公众对节约水资源和合理用水的重视。

而新颁布的《水法》将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利用经济手段,促进节约用水,尤其是控制城市地下水的开采量。新法对水资源费用的征收比例大致为,农业和畜牧养殖业用水收费规定为每立方米不超过50士丁,特种行业(高尔夫球场、水电站、洗车、洗浴)用水规定每立方米最高3泰铢,大型工业用水最低每立方米3泰铢。

官方解释称,水资源收费项目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将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水资源收费后将能够更好的启动警示和教育作用,实现国家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尤其是在水资源节约和管理。

而新法还对水资源免收费项目做出了说明,将有两类水资源不需要付费,即正常的生计而从自然界中取水和接雨水。其他自然存在的水资源都需要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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