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警告“个人私售泰米行为”已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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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5月30日报道    泰国商业部对外贸易厅就大米出口规定重新做出说明,强调只有获得政府颁发贸易牌照的出口米商才能从事相关交易活动,而通过网上和电商平台售卖泰米的个人和团体行为,不管数量多少,哪怕是1公斤都属于违法,不合规定。

针对越来越突出的个人网上从事大米贸易活动的行为,泰国商业部对外贸易厅于近日做出新的说明强调,泰米国际贸易交易严格受到政府监管,任何特人和团体都不能在没有获得政府颁发的合法贸易牌照的情况下从事相关的交易行为。

大米作为泰国政府严格管控的物资之一,一直以来都只有出口米商从事相关的贸易。目前除了欧盟和泰国在大米贸易方面有特别的配额条款外,基本上其他和泰国有大米贸易的国家都必须通过米商进行具体的操作。尽管目前社交网络和电商平台为泰米出口提供了更宽松和广阔的空间,但个人和团体私自出售泰米的行为将无法得到政府的支持。

为此,商业部对外贸易厅做出最终解释说,禁止任何以个人和团体的方式私自出口大米的贸易行为。从事泰米出口贸易必须合法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泰国大米出口有关规定,不以贸易为目的的泰米出口行为,如果总量不超过20kg可以不用申请出口许可。但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贸易行为则必须提交出口许可申请。

另外,申请大米出口许可的程序也不像外界说的那么难和繁琐。目前只有欧盟一个地区符合泰国有机米出口特例,就是对出口总量和品种没有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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