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金融机构被允许开展数字资产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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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8月7日报道     泰国央行发布公告,取消于早前下发商银的编号为23-276/2018,有关“禁止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数字资产投资交易活动”的总体指导意见—即明令不允许商银从事比特币等数字资产的投资。

这可谓是泰国央行在正式全面开放数字资产投资监管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由于担心金融机构帮助客户从事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交易会产生巨大的风险,因此,发布的一个监督指导文件,就是不允许泰国金融机构从事仍和有关比特币的交易。

央行取消之前发布禁令的同时也提出新的监管措施。从事数字资产交易的主体仅限在有严密监管机制的企业机构,比如证劵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

同时,央行要求这些获准为特定大客户提供服务的机构在操作执行过程中必须符合泰国证交所数字投资相关规定。当然,也需要申请相关的执照。

作为提供数字资产投资服务的金融机构不能采取任何方式向投资者兜售相关产品,但可以提供咨询和有关投资有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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