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中华日报12月05日报道 “为国消费”措施得到内阁批示通过,最高退税金额定格在1.5万铢,时间从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1月16日。
泰国内阁发言人纳塔蓬在4日内阁例会后的释出会上透露了上述信息,他说,内阁通过了财政部提交的年末为国消费措施,作为一项刺激国内消费措施之一,今年政策将向遭遇市场行情低迷的胶农和社区农合社等倾斜。
他说,今年“为国消费”措施相比以往将更加亲民,不管是更换新轮胎退税,还是购书退税,或是者购买OTOP产品退税,都是在努力改善地方经济,帮助受苦胶农能够买个价钱。
此次消费退税的时间从本月15日开始持续到明年1月16日。总退税额为1.5万铢。OTOP产品必须是在社区发展厅登记注册的合作社,书或是电子书则必须是在泰国合法注册公司的企业购买才行。而轮胎则国家天然橡胶管理局备案的轮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