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道厅用30年提前续约合同与BEM达成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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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5月16日报道     泰国特道厅决定用期限为30年的3份提前续约合同与BEM结束一项价值高达1300亿泰铢的赔偿诉讼案。官员坚称,该和解协议保障了国家利益免受损失。

据泰国特道厅消息称,该厅已经与泰国高速和地铁集团公司(BEM)就一起恶意竞争赔偿诉讼案件达成庭外和解。作为和解方案的一部分,泰国特道厅将决定与BEM签署3条高速公司特许经营权的提前续约合同,即在现有合同到期后再续签期限为30年的续约合同。而BEM则撤销17个总金额1300亿泰铢项目的赔偿诉讼。

特道厅理事会主席素隆认为,达成和解对于双方都是有益的。并坚称,和解后国家避免了更大的经济损失。BEM将获得提前续约合同主要是3条高速的提前续约合同,分别是:1、环城2号高速(诗丽拉高速);2、环城2号高速(拉玛9-诗纳卡琳段);3、挽巴茵-巴革段高速。

根据和解协议补充条款,BEM还将启动一项总投资额315亿泰铢的复式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计划,该复式高速主要从巴差切收费站到阿索收费站,全长17公里。该项目收益分成按四六开,即BEM占40%,特道厅占60%。

该诉讼案件起因是,BEM认为特道厅在批准新高速公路项目时触发了恶意竞争条款,导致BEM在平行建设好的高速公路项目中蒙受损失。因此,向最高法院申请仲裁并获得法院支持认为,特道厅存在违约需要向BEM赔偿相关经济损失。而特道厅最终通过庭外和解的方式,争取了BEM的支持,用提前续约合同来换取BEM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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