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批准120亿铢水电补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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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7月14日报道 内阁批准120亿铢、为期2个月水电费补贴拨款议案,此举主要是缓解因防疫措施给家庭日常生活支出带来的影响,而补贴措施大致与此前实施的水电补贴方案类似,具体内容如下。

总理府发言人阿努差透露称,内阁13日批准的水电费补贴方案将分为电费补贴部分和水费补贴部分,安排的补贴总预算金额为120亿铢。

其中电费补贴执行时间为2021年7、8两月。免缴费用部分将参考2021年2月份的用电为基准,如果7、8月家庭实际用电量低于150度的,其中90度用电部分享受免费;如果用电超过150度的,用多少缴多少。如果实际用电量高出2月份但不超过500度,则以2月份电费为基数缴纳。

但如果家庭用电量在501-1000度的,除了按规定缴纳2月份电费外,超出500度部分则减半计算后一并缴纳。如果家庭用电量累计超过1000度的,除了按规定缴纳的2月份电费外,超出500度的部分按70%折价计算缴纳。

至于中小业者用电补贴方面,7、8月份的电费免费部分规定为100度。而大中型企业、非营利组织以及农业灌溉用电电费补贴,将免除最低电费费用至2021年12月,并按实际用电量进行收费。

而水费补贴方面将提供10%的折扣,执行时间为2021年8、9两月,对象为住房、小微业者(不包括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此次水电补贴措施将责令京都电力局、泰国地方电力局、京都自来水厂、地方自来水厂落实,但预算限额不超过120亿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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