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新租购车合同法生效 购车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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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9日讯】泰国消费者保护委员会 (OCBP)关于将汽车摩托车租购业务纳入合同管制业务(B.E.2022)的公告,在去年月12日政府宪报公布后,将于2023年1月10日正式生效。新公告给予贷款购车的消费者比2018年公告更多的权利,但同时也将给汽车摩托车租购服务商(即信贷提供商)收入造成不同程度影响。自当日起新订立的汽车摩托车租购合同按该公告执行。

据官方数据,2022年全泰共计发生93万余起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同比新增4.7%,同时还造成14737人死亡。其中仅2023年新年长假期间共发生2440起交通事故,并造成2437人受伤和317人死亡。而泰国也从今日起(2023年1月9日)执行总计12分的机动车违规扣分制。

开泰研究中心汇总的新公告要点如下:1.规定全新、二手汽车和摩托车租购合同的利率上限,但保留计息方式。实际年利率分别不得超过10%、15%和23%;若以定息计算,年利率则分别不得超过5.5%、8.5%和12.5%。对服务商和贷款购车者而言,影响主要在首付款金额和分期付款期数。目前市场上执行的利率大多低于法定上限。

2.如提前还清租购款消费者将获得更大的剩余利息减免率。该条款在鼓励提前还款的同时将压低服务商预期利息收入,进而给租购服务商造成减收风险。

3.降低迟滞金率:新公告规定统一的分期付款迟滞金标准—不超过违约金额的5%,而原规定是以合同利率加3个百分点但上限不超过15%。

4.调整对没收拍卖后剩余或不足以清偿债务金额的计算方式:豁免支付提前还清后仍需支付的一部分剩余利息,而2018旧版公告债务人没有此项权利。

开泰认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新公告确实能使贷款购车的消费者获得更多权利和保护。但鉴于新公告影响,预计租购服务商会作出政策适应性调整,至于对信贷流程和部分消费者群获得贷款机会的影响,则需持续跟踪。而2022年4月10日生效的泰国银行监管租购服务商的皇家法令将适用于所有各类贷款购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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