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央行规范消费信贷 严禁商银投放诱导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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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4日讯】 泰国央行新规将规范消费信贷,加强其用途和流向监管,强化银行金融机构风控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履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严禁使用诱导性的宣传广告内容来达到刺激信贷消费的目的。这将是泰国央行降低家庭负债风险的最新举措。

泰国央行要求商业银行和金融服务机构自2024年1月1日起全面履行贷款管理主体的责任,即在进行产品广告宣传时必须按新规要求执行,比如,消费信贷产品必须与目标群体需求相扶同时还需要考虑到他们的偿还能力。

另外,广告内容方面必须清晰、准确、完整,严禁含有诱导消费和鼓励过渡举债等信息;所提供的服务不含侵犯客户隐私的条款;顾及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提供财务纪律指导,对有困难债务人提供帮助,最后就是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尤其是提起诉讼前应告知。

TTB银行方面认为,这对商业银行寻找新客户群体带来了难度。比如,先买后付,借1万铢月供10铢等等行销广告将受到新规的限制。但不管怎样,多家网贷服务平台已表示将积极配合央行新规调整广告策略。目前泰国家庭负债总额占到GDP的80%以上,而降低家庭负债则是行长提出的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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