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0名职工被冒名贷款近3千万 至今仍未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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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因“维权”而引发的停运事件,最终导致云南怒江交运集团(下称怒交集团)的3名驾驶员被批捕。

8月7日,怒交集团的51名驾驶员决定停运维权。随后,10名驾驶员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其中3人后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批捕。

这场驾驶员们眼中不得已而为之的停运事件,其背后是他们与怒交集团间一系列错综复杂的纠葛:不满集团长期拖欠工资、吸纳高额押金,以及被“冒名贷款”近3000万元。

云南200名职工被冒名贷款近3千万 至今仍未还清

云南200名职工被冒名贷款近3千万 至今仍未还清

51名驾驶员吃住在集团停车场,表达诉求。

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调查发现,2005年至2007年间,怒交集团这家国有控股企业确曾以两百多名职工的名义,向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近3000万元,部分贷款至今未能偿清,导致“被贷款”职工常年信用记录不良。

3名驾驶员因“停运”被批捕

在停运维权13天后,怒交集团高快客运分公司的10名驾驶员突然被当地警方控制。

此前的 2015年8月7日,该公司51名驾驶员,决定以停运的方式,向集团和怒江州政府表达诉求。

停运的导火索是2015年7月30日公司下达的一份通知。通知称:本着自愿的原则,该公司驾驶员需与承包方签订《客运车辆驾驶员岗位协议》并向承包方缴纳车辆保证金。

参与停运的驾驶员夏晓(化名)认为,这笔4万元的车辆保证金“不合法”,且“职工在入职时已与怒交集团签订过劳动协议”。

多名驾驶员称,在他们入职时,均已缴纳过这笔4万元的“风险抵押金”,后经州政府调查研究,该笔抵押金在2014年已退还给驾驶员。“现在收取这笔车辆保证金,是换汤不换药。”一名职工说。

这51名驾驶员驾驶的是20辆六库至昆明的高快客车。8月7日,他们向怒江州政府信访局和州人大递交了“诉求书”,随后停运维权。

8月20日,当他们再次来到州政府院内后,州、县两级公安局出动100多名警员,先后将51名驾驶员控制。当日,41名驾驶员先后回家。其余10名驾驶员中有7人被行政拘留10日,余金义、茶晓峰和张庆国被行政拘留15日。

泸水县警方向这10名驾驶员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他们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影响了旅客的正常出行。期间,经相关部门工作,仍不离开”。

7名被行政拘留的驾驶员于8月30日被释放。但余金义等三人在拘留期届满的9月4日凌晨3时,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泸水县检察院批捕。

据澎湃新闻了解,2014年8月4日至8月19日,该运段的驾驶员们也曾以同样的方式表达诉求。

两百多名职工被“冒名”贷款近3000万

驾驶员们停运的原因并不限于4万元的保证金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怒交集团成立于2009年8月,前身为怒江州客运总站,国有控股92%,职工800余人。

“公司成立后,国企改制、改革遗留问题较多。”怒交集团管理层在回复澎湃新闻时称,虽经常年努力,偿还了部分拖欠的贷款,经营秩序逐步维持正常运转,但实际困难依然存在。

堪忧的经营状况也殃及职工。“经常4月的工资要等到7月才发。”多名职工告诉澎湃新闻,工资常年被拖欠迟发,且公司并未按法律规定替他们缴纳住房公积金。

澎湃新闻获取的一份怒江州政府调查文件显示,自2006年起,怒交集团在扣除职工公积金的情况下,并未为他们缴纳这笔费用。

更诡异的是,两百多名职工相继发现自己被“冒名贷款”。

2006年,因购买怒交集团职工小区房,职工张庆国向银行贷款4万元。和其他购买房子的职工一样,这笔贷款交由小区开发商“江怡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办。

怒交集团称,江怡公司属民营企业,与集团无任何关系。但据多名职工指认,这家民营公司的实际操盘手系此前怒交集团的高层。

张庆国称,2012年12月,他就已将这4万元还清。但在2013年7月,因需贷款,张庆国和妻子许秀丽在朋友的帮助下查询银行征信记录时发现,张庆国名下在工商银行办理的贷款却变成了20万元,且仍未还清,名下还有两张他自己并未办理过的信用卡。

澎湃新闻在许秀丽出示的张庆国“个人信用记录”上看到,该笔工商银行的贷款5年内有14个月处于逾期状态。

张庆国表示,经过交涉, 怒交集团于同年9月将这笔20万元的贷款还清。但因不良信用记录,他和其他几名职工至今贷款被拒。

据澎湃新闻获取的一份明细表显示,包括张庆国在内的235名职工在不知情下,被集团以他们的名义,向怒江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金额4万元至8万元不等,总金额为1614万元。

一名集团内部员工提供的明细表显示,该集团还以45名职工的名义,向工商银行贷款1372万元。

经澎湃新闻比对,这两份名单中有部分人员重合。

近3000万元的贷款去向,指向张庆国购买的集团职工居住的“交通小区”。

位于泸水县市中心的交通小区,曾被列为怒江州“十大民心工程”,于2005年开建。

对于上述事实,怒交集团也基本予以认可。

2014年8月18日,在上一次驾驶员停运风波中,怒交集团的一份红头文件称,因资金困难,工程面临停工,“为让职工早日入住新房,经与各方协商,决定由集团担保,以职工名义向工商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房贷业务。”

但在澎湃新闻走访时,受访职工均表示其并不知道贷款事宜。

“冒名贷款”仍未还清

怒交集团管理层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2014年11月13日,职工被“冒名”在工商银行所借贷的1372万元已结清。

“但公积金管理中心那里的贷款仍未还清。公司正在想办法从其他融资渠道进行融资还款。”

涉及200多人、总金额近3000万元的贷款,如何顺利流转?怒江州政府未向澎湃新闻正面回应此事。

但怒交集团在前文所述的文件中称:“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的职工没有任何责任,我公司愿为此接受任何处罚。”

被捕职工的代理律师许兴华认为,若工商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员工没有配合,“这两笔贷款不可能流出来。”

怒江州一名熟悉此事的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此事被披露后,工商银行云南分行曾派人到怒江调查,但最终未有后文。

“涉及此案的人,已涉嫌贷款诈骗。如果行为人是单位,则涉嫌合同诈骗。”许兴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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