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条不该是贫困儿童的“营养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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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让多吉 公益人士

最近有媒体报道,“湖南湘西贫困地区部分孩子吃不起4元校餐”。对此,当地教育部门表示,情况确实存在,已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但仍无法全面顾及所有需要补贴的孩子,希望国家能尽早出台相关政策,及时解决这一问题。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正式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孩子们吃上了免费的营养午餐。但对于那些中西部偏远地区学前班和幼儿园的学龄前孩子们来说,能够吃上一顿有肉有菜的午餐却并不容易。有的孩子,中午甚至靠吃辣条、方便面填饱肚子。吃这些食物,只能勉强充饥,至于说营养,恐怕远远够不上。

据统计,目前我国仍有近千万的儿童青少年存在营养不良,而贫困地区的农村学龄前儿童的营养缺乏问题更为突出,生长迟缓、贫血等营养不良现象非常普遍。据专家介绍:“辣条现象”造成的“隐性饥饿”现象越来越严重。所谓“隐性饥饿”是指膳食中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微量营养素缺乏。这种“隐性饥饿”的症状并不明显,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再加上农村贫困地区居民普遍缺乏营养学常识,这一现象已经导致我国贫困农村地区儿童的身高、体重均落后于城市同龄儿童。

回到“湖南湘西贫困地区部分孩子吃不起4元校餐”这个非常具体的问题上,大的方面看,“孩子吃不起4元校餐”是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的问题。起草了多年的《中国儿童福利法》仍在起草之中——法律滞后,对儿童保护不力,乃是部分孩子吃不起4元校餐的重要原因。但更加重要的是,扶贫的精准度与责任心还不够。对地方官员来说,要拿出自己的行动来,真正让精准扶贫沉淀到真正需要的个体身上。

的确,贫困地区财力有限,就像当地干部反映的那样,“州里也出台了多项补贴政策,但最多也只能补贴到最困难的孩子们。”大约占总数的四分之一,“希望国家能够早日出台相关政策,将农村学前教育营养午餐纳入国家计划。”但是,在国家出台政策之前,难道要眼睁睁地看着孩子们吃辣条果腹吗?即便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是否可以求助于媒体、公益组织?是否可以调整扶贫资金的精准度,减少扶贫浪费以资助这部分吃不起4元午餐的孩子呢?

就目前而言,“营养午餐”只能惠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但是,在诸多贫困地区幼儿园儿童要靠吃辣条充饥的现实语境下,地方政府是不是该有所作为?要知道,国家政策不是从天而降的,国家政策不仅需要来自基层的声音,也需要来自执行者的行动实践。

毫不夸张地说,现代儿童福利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产物,没有现代国家体制出现之前,儿童保护的责任是由家族和社区在承担。同样,西方儿童福利制度的萌芽,也是来自社区对儿童权利的重视,由下往上推动国家政策的进步。儿童问题,考验的是一个社会的良心,考验的是地方官员是否真正做到对儿童负责?深远地说,这很大程度上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加关涉良心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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