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法官开房,不能浅查辄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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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刘雪松 时评作者

湖南高院执行局副局长肖明被人将17次开房记录举报到网上的时候,他属下的工作人员还蒙在鼓里,对媒体表示,肖副局长一直在正常上班,“网友举报的内容应该是假的”。

但湖南高院并不会因为“没听说过”就判断为假。昨天上午,湖南高院发布通告称,网曝“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肖明多次在上班时间与不同女子开房发生性关系”,我院得到此消息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对肖明作出暂停职务接受调查的决定,调查结果将会予以公布。

这是一个正确的姿态。假的真不了,真的也假不了。前提是,真查、查实。

声称“老婆被睡了”的举报者,提供了这位法官在长沙一家宾馆的开房记录,时间跨度为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下旬,其中今年4月份开房就达4次,4月26日这次还有监控视频为证。按照法院取证的能力,查清肖副局长睡没睡人家老婆,一点都不难。

特别强调“真查、查实”这个前提,其实是有顾虑在先的。今年1月份,四川绵阳中院办公室副主任唐某,与中院一名姓高的庭长,被人以监控视频截图的形式举报二人上班时间“狼狈通奸”。绵阳中院随即也发布过声明,表示“新闻中反映的当事人确系该院干警,有关事实正在调查核实中。院方将根据查实的情况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但“核实”了快半年了,也没给出一个明确的结果,大有不了了之的样子。

2013年8月,最高法曾经就“法官集体嫖娼案”发出通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整顿作风,严肃纪律,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但“法官集体嫖娼门”后,当年就曝出了湖北高院庭长“张军叫小姐”事件,今年再曝绵阳法官“狼狈通奸”事件,接着就是这次的湖南法官肖明被曝开房“睡人老婆”。

循着这些案例的处理踪迹不难发现,法官嫖娼、法官开房的事件处理结果,基本上止于嫖与睡的事件本身,并没有通过这些嫖与睡的违法乱纪行为本身,更加深入地查找影响司法公正公平背后的劣迹,这就一方面给社会造成了“就睡论睡”、浅“查”辄止的印象,另一方面也使得一些心存侥幸的法官撑大了胆子。

作为法官,要么不选择这个职业,否则就必须遏制许多欲望。更何况,嫖娼、开房之类的欲望,本身就是不被道德与法治所允许的。谁能保证一名法官,在请嫖与请睡之后,能够确保在法治的天平上,不夹带一点肉欲获得满足之后的私心?谁能保证最见不得人的把柄被人捏着时,不在办案法过程中掺杂一点私货?所以,解决法官队伍因为欲望而带来的司法形象受损问题,首先必须让每个法官在欲望面前有止步的强烈敬畏感。而这个敬畏感,必须基于真查、认真查、一查到底的格查勿论,尤其是重点查处肉欲出轨与法治出轨之间的关联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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