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专家点评南海仲裁案:—开始就注定结局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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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曼谷分社

背景导读: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最早发现、最早命名南沙群岛,并持续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管辖。对此我们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国际社会也长期予以承认。《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及其他国际文件明确规定把被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这自然包括了南沙群岛。20世纪70年代,一些国家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有关岛礁,南海争端由此而来。对于南海岛礁之争中国政府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始终坚持通过协议协商解决问题,通过建立规则和建立机制管控争议,坚持维护南海飞越自由与和平稳定。并与东盟国家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该文件一直是中国与东盟国家解决领土争端的行为准则。然而菲律宾在2013年违背中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协议,单方面提起南海国际仲裁案。

此次仲裁案,国际社会议论纷纷,来自各方的声音络绎不绝,就此议题,新华社记者采访了泰国正大管理学院校长助理,中国问题专家,暹罗智库首席发言人 – Prof. Natee Taweesrifuengfung。中菲两国岛屿争端问题,提出了他的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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暹罗智库首席发言人 – Prof. Natee Taweesrifuengfung。

记者:Prof. Natee Taweesrifuengfung您好,首先请您为大家自我介绍一下?

Prof. Natee Taweesrifuengfung:大家好,我是暹罗智库的Natee Taweesrifuengfung,很高兴今天能和大家一起在这里分享一些个人观点。

记者:Prof. Natee Taweesrifuengfung,导读里大概为我们介绍了中菲南海主权争端来源,对于中菲南海主权争端您是如何看待的?

Prof. Natee Taweesrifuengfung:对于主权问题,历史是一面镜子,通过理清历史脉络,可以帮助我们看清事务的真相。 在历史上,中国对南海拥主权归属是毋庸置疑的,其对南海的发现及管辖有清晰的历史继承脉络。中国人民对南海诸岛的发现最早可以上溯到汉朝,东汉杨孚《异物志》有”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的记载。这里的”涨海”是当时中国人民对南海的称呼,”崎头”则是当时对包括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的岛、礁、沙、滩的称呼。到明代时已经有地图记载了,在《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中标有石塘、长沙和石塘,其中石塘就是指南海岛礁。清代《更路簿》记载了中国海南岛渔民所习用的南沙群岛各个岛、礁、滩、洲的地名具体方位,其中南沙计73个地名。这些足以看出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

记者:在中国不仅沿海渔民对南海诸岛,有清晰的水文、地貌有清晰的记录,并且官方也有管辖地志记录。那么对于菲律宾的控诉依据你觉得合法吗?

Prof. Natee Taweesrifuengfung:中国对南海管辖历史我不再多说,就说说菲律宾所谓对南海的管辖依据吧!1898年《美西巴黎条约》、1900年《美西华盛顿条约》和1930年《英美条约》等都明确规定了菲领土位于东经118°以东。1961年6月17日菲关于领海基线第3046号法令和1968年菲关于领海基线的修正令等都先后重申了前3条国际条约具有法律效力。这些条约都没有把南海诸岛列入菲律宾领土,并且菲律宾一直是承认这些条款的。然而菲律宾在2009年1月28日通过了2699号法案,即“制定菲律宾领海基线的法案”。该法案将中国领土划为菲律宾所属岛屿。2009年3月10日,菲律宾总统阿罗约还不顾中国的反对,正式签署“领海基线法”。这种不顾他国反对,单方私自把他国领土划分为自己的主权范围的行为,你觉得合法吗?如果这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那菲所谓的指控又怎么能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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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经118°以东不包含南海诸岛

记者:主权之争,是相当敏感且复杂的,请问海牙仲裁法庭有解决纠纷的充足法律依据吗?

Prof. Natee Taweesrifuengfung:我认为南海仲裁判决显然是无效的。首先,任何有关领土主权的问题,海洋仲裁法庭无权仲裁。第二,1948年,中国政府正式公布了南海断续线。南海断续线是中华民族的历史水域线和岛屿归属线,属于领土主权范围,且先于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因此仲裁法庭也没有对此判决的权利。第三,仲裁需要双方都接受才可以,而中国方面从来没有接受菲律宾提出的南海仲裁。最后即使作出判决,海牙仲裁法庭也没有执法权力。

记者:仲裁结果会引发新的争议吗?

Prof. Natee Taweesrifuengfung:这是必然的结果,考虑到的事实,历史和争议的本质,我觉得仲裁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且对于仲裁结果的不认同、会造成国际公约的公平性与权威性受到挑战,仲裁只会使原本紧张的局势进一步升级。并且1948年,中国政府正式公布了南海断续线,南海断续线先于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存在,所以海牙仲裁庭对南海纠纷没有裁决权,强行作出裁决只会使纠纷不断复杂和恶化。

记者:在您看来,解纠纷的最佳方式是什么?

Prof. Natee Taweesrifuengfung:我认为当事双方直接谈判是解决双方问题的最好办法。 之前中国和东盟各国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就是解决争议最好的例证。仲裁不会解决问题、只会引发冲突,各方应回到谈判桌协商,才是最终、最好的解决方法。

记者:最近网络上有些言论说中国以大欺小,您怎么看?

Prof. Natee Taweesrifuengfung:谣言止于智者,这些言论不攻自破。以菲律宾军舰坐滩仁爱礁来说吧,中国完全有能力,有权力拖走,但中国为顾全大局一直以《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准则严于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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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军舰坐滩仁爱礁

此外,根据我常年对中国问题的研究,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明确的,且始终坚持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争议,也多次提出通过合作开发实现互利共赢,并坚持维护南海航行自由,反对南海军事化和外部势力干涉。因此,所谓中国可能对南海自由航行会造成潜在的威胁一说是子虚乌有的。

记者:好的,非常感谢您,Prof. Natee Taweesrifuengfung. 谢谢您的分享。

Prof. Natee Taweesrifuengfung: 好的,谢谢,谢谢你,สวัสดี(萨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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