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举报公公”不是反腐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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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洪其 时评作者

一个早就暴露原形并自我“举报”的官员,早就应当引起当地政府和反贪部门的高度关注,却只能由偶发的“儿媳举报”才把事情闹大,最终依法受到查处,这样的反腐“逻辑”,让人感到难言的沉重和悲哀。

近日,一篇题为《府谷国土局副局长遭儿媳公开举报被双规》的帖子在网上疯传。据报道,陕西府谷县国土局副局长张少军的儿子张某,与王某以夫妻名义生活并育有一子,因张某出轨等矛盾两人闹“离婚”,男方父母以两人未领结婚证为由,要求王某净身出户。今年4月,王某向榆林、府谷两级纪委举报张少军贪污腐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目前张少军已被双规。

按王某举报信中的描述,张少军仅住房就有20多套,已查实的有7套住房和2处商铺,还有几千万元的民间放贷及巨额存款,多数在其妻子、儿子和女儿名下,仅女儿名下就有百万元轿车。此外,张少军利用职权大肆收受贿赂,为家人、亲戚谋取非法利益。目前看来,王某举报的内容或许难免有夸大、失实之处,但总体上不会有大的出入,她的举报直接导致张少军被双规,就是一个能够说明问题的初步结果。继以往多见的“情妇举报贪官”、“老婆举报老公”故事之后,这个“儿媳举报公公”的故事,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贪官的家人或身边人“另类反腐”的新版本。

张少军自己是副科级官员,他的妻子和儿子也是公职人员,家里没有人经营产业,以全家的正常收入,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攒下几千万上亿的巨额财富。严格说来,张少军一家拥有巨额财富其实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张少军所在地方和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以及上级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似乎都对他家拥有巨额财富毫不知情;似乎是直到张少军被“儿媳”举报之后,有关部门才介入调查,张少军涉嫌贪污腐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才开始浮出水面。难道说,府谷县至今仍未按照中央和陕西省的规定,全面实行官员个人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吗?如果当地已实行官员个人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那么张少军为何又成了“漏网之鱼”呢?

现实中,贪官大多深谙“闷声发大财”之道,他们往往在衣食住行和日常消费方面刻意保持低调,把自己伪装得比普通人还普通,唯恐一不小心“露富”招致他人不满,给自己惹来麻烦。被“儿媳”举报的副局长张少军,与多数贪官迥乎不同,他不但经常利用职权刁难其他单位,公然吃拿卡要,而且全家频繁出入高档消费场所,他的儿子张某出手大方,平时身上卡内现金余额近百万元,他家装房子仅一个马桶就花费一万多元,电视墙花费6万多元……张少军一家作风高调、举止张狂,其实早就把自己暴露在社会舆论之下,也无异于把自己“举报”给了纪检监察部门。然而,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和上级部门对此似乎都一无所知,张少军实际上生活在一个“监管真空”之中,有关部门在干部管理、执纪执法方面消极怠惰甚至失职渎职,于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不是张少军一家对王某威逼恐吓欺人太甚,王某大约不会冒着巨大危险走上举报之路,而如果没有王某的举报,现在张少军恐怕仍然官居副局长之位,继续得心应手招权纳贿狂敛横财。张少军在当地深耕十几年,上上下下都有过硬的关系和背景,据说他被双规之后,很多老板和官员都惊慌失措寝食难安。张少军一案如果最终“拔出萝卜带出泥”,那些此前对他聚敛巨额财富假装不知情的人,对他的高调张扬狂悖恣睢视而不见的人,如果受到“牵连”被查出问题,人们是一点儿也不会奇怪的。

一个早就暴露原形并自我“举报”的官员,早就应当引起当地政府和反贪部门的高度关注,却只能由偶发的“儿媳举报”才把事情闹大,最终依法受到查处,这样的反腐“逻辑”,让人感到难言的沉重和悲哀。与“情妇举报贪官”、“老婆举报老公”一样,“儿媳举报公公”、“女婿举报老丈人”之类反腐故事或许很精彩,却难以成为真正的反腐利器。这样的反腐故事也一再说明,反腐败由“偶然的举报”走向必然的惩治,由先期治标的阶段性治理,走向制度反腐、法治反腐的治本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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