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出措施向5国企追缴40亿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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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6月7日报道    内阁出台措施追缴国资企业拖欠的公共经费。该措施也是在5大国企水、电和电话3项公用经费拖欠金额上升至多达40亿泰铢后所采取的有效监管措施之一。

泰国总理府发言人讪盛在内阁例会后的释出会上说,内阁6日例会讨论并批准了国有企业和公务部门3项公共经费(水费、电费和电话费)拖欠问题解决方案的议案。据悉,截至目前为止来自5大国有企业拖欠的3项公共费用的欠款约就达到了40.96亿泰铢。

他说,颁布新的规定旨在强化各公务部门和国有企业在公共费用支出预算分配使用上更加高效和节制。据悉财政部每年都为各国资部门划拨了一定比例的公共经费支出预算,资金使用和安排则由各单位自行统筹。但从实际调研的情况,使用效率不未达到预期且有超支的情况。而即时支付拖欠公共经费对于公务部门合理分配预算也提出了要求,公务部门必须有更严格的财务自律。

据悉拖欠公共经费最多的5家国企分别是,TOT电信拖欠费用约合12.50亿泰铢,都市电力局公司拖欠4.10亿泰铢,都市自来水局拖欠5200万泰铢,地方电力局拖欠22.29亿泰铢,而地方自来水局则拖欠1.55亿泰铢。

内阁还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加强公共经费使用和监督,避免再次出现拖欠的问题。国家审计署还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了要求,安排合理的公共经费支出预算,尽量做到节俭。

至于2017财年内仍还有拖欠公共费用的单位则必须调整预算使用和支出方案,利用自有流动性即时填补欠款。同时允许调用不低于25%的员工福利金的用于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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