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中华网8月25日报道 曼谷刑事法院25日对OA集团“零团费案”进行宣判,当庭撤销控方对涉案洛伦廊实家族3人的有关“涉黑”、洗黑钱以及违反旅游及导游法的指控。
法院研判认为,被告从事大型客车出租、向游客销售商品均属于旅游行业的相关业务,但不存在导游业务因此不需要申请旅游业相关资质;至于“零费团”是与中国进行旅游业务的方式,并在相应的旅游行程中著名,而且泰国有300多家公司都从事类似的业务,竞争十分激烈,因此属于“市场策略”,而且调查人员均没有对被告的店铺和业务进行过实地调查。
被告申诉认为,被告机器公司并未从事直接导游业务,而且在被不公正逮捕后,其所有的36亿资产被充公,备收缴的汽车也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且超过法律规定的90天限制。
法院认为,控方的证据不足以依罪进行判决,故决定作出撤诉判决。
↓↓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