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权益保护法大幅提高工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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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华日报12月20日报道     按照泰国新劳动权益保护法规定,工作满20年的被公司解聘后最长可获得400天的经济补偿,较旧版增加了100天。而根据泰国劳工部统计数据显示,到明年工龄20年以上的企业员工人数将增至30万。

泰国劳工部劳工福利和权益保障部官员透露称,到明年,全国工龄达到20年的员工总人数将达到30万人,占全国劳工人口总量的3%。而新的劳动权益保护法也提高了工龄较长工人福利待遇。

比如,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年满20年的,被解聘最长可获得赔偿天数为400天。相比旧版的最长300天补偿天数增加了100天。如果工龄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则可获得最长300天的经济补偿。如果是工龄在6年以上8年以下的,则可获得最长240天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工龄是3年以上6年以下的,则可以获得最长180天的经济补偿。而工龄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则可以获得90天的经济补偿。如果是工作不满1年,但超过120天的,则可获得至少30天的经济补偿。

所以,对于准备离职换工作,或是可能被公司解聘的员工来说,必须充分了解新劳动权益保护法有关无辜解聘方面的经济补偿。当然,如果是自愿辞职的则不在保护范围。

另外,新法还对带薪请假做出了规定,就是员工每年至少可以申请3天的带薪假。因为旧版并没有对带薪假天数有明确的限定。而女性员工的产假方面,将从之前规定的最长90天增加到最长98天。

总之,新的劳动权益保护法对企业员工合法权利保护有很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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